法学基础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关于法学和法的基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概念、原理、知识和规律。它对历史和现实的各种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研究,而不是就某个部门、某个国家、某个历史时期的法或法律思想作具体研究。与法学其他学科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既以法学其他学科提供的丰富材料和研究成果不断充实和发展自己,又对法学其他学科的研究,对法的制定、执行和遵守,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