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法学中抽象性、概括性和普遍性较强的一类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对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的研究,以及对不同类型、不同国家的法进行比较研究。对整个法学都普遍适用,具有指导意义。 历史法学:又称 “法律史学”。法学中历史性、资料性、规律性较强的一类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对历史上不同类型、不同国家的法学、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和灭亡规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