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律规范本身的局限性需要法律解释。第二,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需要解释。第三,法律规范具有的某些特定性和专门性的术语和含义需要解释。--卢云主编:《法理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65页。 第一,是适用法律的需要。第二,完备立法的需要。第三,适应客观形式发展和保持法律自身稳定的需要。第四,协调法律内部关系和改进法律本身的需要。最后,开展法制教育的需要。--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