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守法的内容上,社会主义法的遵守,要求正确享用法定权利,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正确享用法定权利,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是守法的实际内容。……在社会主义国家,守法是依法享用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统一,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的义务,决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权者,也不允许存在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无权者。--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45-3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