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监督一词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国家检察机关依法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则包括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它包含了狭义的法律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的概念,应包括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法律监督的内容、依据和方式,即应阐明法律监督由谁进行、督监谁和监督什么,依据什么进行监督,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监督等等。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法律监督的基本内涵。--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