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一词,通常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从狭义上说,是指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从广义上说,则是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依法对法律的实施所进行的监督,它包括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社会力量的监督,这两方面监督的有机结合,构成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52页。 法律监督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国家机关、组织、人民群众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