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有价证券,为了迅速实现权利,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不经通常诉讼程序而请求法院按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命令。督促程序,就是人民法院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程序。按照该程序,对特定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不经开庭审理,仅依债权人的主张,径行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或为履行,或为异议。如果债务人不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取得与确定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即可予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