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的对称,是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之一,指并非基于给付,而是基于其他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如行为、法律规定、自然事实等事由。 非给付不当得利具备如下要件; (1)一方当事人获得利益; (2)另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 (3)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给付关系; (4)一方获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