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受益人,指无法律上原因,造成他人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人,包括直接取得利益的受领人和无偿接受该利益的第三人。 不当得利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将其所得利益返还给债权人的义务。 在受益人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原因时,一般只返回其现存利益,如果利益不存在则免负返还及偿还价款的责任。 在受害人知道其受益无法律上原因时,应将其受领时所得利益,附加利息一并偿还;若利益不存在,应偿还其价款;若有损害,还应负赔偿责任。 在受益人受益当时不知情而事后知其无法律上原因时,应将其知道无法律原因时的现存利益,附加利息,一并偿还,若有损害,并负赔偿责任。